各市、区住建局(委),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,各有关单位:
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(苏府办抄〔2021〕15号)精神,以及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全市住建系统桥梁、隧道地名审批事项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为推进我市市政桥梁、隧道地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和科学化,经研究,决定组建苏州市市政桥梁、隧道地名咨询专家库,参与市政桥梁、隧道地名评审工作。现将组织申报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名额和范围
此次征集市政桥梁、隧道地名咨询专家名额为15人,征集范围为从事语言文字、文学民俗、文史地理、地名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和研究的文史部门、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熟知行政区划和市政桥梁、隧道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标准;
2.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;具有相应专业水平,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;
3.热心市政桥梁、隧道地名工作,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,工作责任心强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;
4.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,了解苏州城市的历史演变风俗文化、地理特征、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状况;
5.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5周岁,身体健康,能胜任专家工作。
三、专家应当遵守的规定
1.必须依法、独立、客观地提出意见。对出具的论证意见签名确认,并对论证意见的结论负责;
2.论证的事项与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,应当主动提出回避;
3.保守在论证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,不得泄露可能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;未经相关部门同意,不得私自泄露论证的内容、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。
四、遴选程序
1.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应认真填写《苏州市市政桥梁、隧道地名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》(见附件);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文凭、职称证书和学术专业成就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,于2021年11月20日前提交市住建局城市建设处。
2.市住建局将根据申报情况,结合专业需要,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综合审查。
3.审查结束后,苏州市市政桥梁、隧道地名咨询专家库专家成员名单将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,确认入库。
五、其他要求
1.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,市住建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、专家成员的履职情况适时优化专家库人员结构。
2.专家因健康状况、业务能力、个人信誉等原因不再胜任相关工作的,停止入库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祝佳音;
联系电话:0512-65113992;
联系邮箱:cjc@szzjj.suzhou.gov.cn;
联系地址:苏州市锦帆路211号1号楼308室
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1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