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区住建局(委),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,各有关单位:
现将省企业防控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地结合辖区实际,强化底线思维,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(开)工各项要求,筑牢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“两张网”,全力保障辖区内工程项目有序复(开)工。
附件:关于转发省企业防控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》
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2月24日
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